标签:民间借贷纠纷
民事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管辖
深圳律师 | 深圳债权债务律师 | 2014-03-17
民事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管辖
1、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向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如果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民间借贷纠纷管辖
4、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地域管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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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纠纷证据
深圳律师 | 深圳债权债务律师 | 2014-03-17
民间借款纠纷证据
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资料。
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资料。
3、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责任人,应该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及其应当承担责任的证据资料。
4、设有抵押物的债权,应提供抵押物的收据等,说明... [阅读全文]
民间借贷纠纷
深圳律师 | 深圳债权债务律师 | 2014-03-17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__与被告__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2007年5月31日,被告__向__借款100,000元,并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6 月底前、利息为为月息3分,为此,被告__向原告__出具了借条一份,载明了上述事实。
__起诉称,当时__因其所开办的扣板厂缺少流动资金,需暂时借一下,利息可适当高一点,因此同意借款。但被告借得该款后却未按时归还,在长达近二... [阅读全文]
民间借贷纠纷举证责任
深圳律师 | 深圳债权债务律师 | 2014-03-17
民间借贷纠纷举证责任
1、民间借贷合同生效的认定标准
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应先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
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按照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审理。
2、民间借贷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
1)债权人举证责任
在合同纠纷...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