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法律效力,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事实婚姻法律效力,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我国目前法律对事实婚姻的态度大致相当于限制主义,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
1.承认主义。
对不具有形式要件的婚姻,法律上也承认其效力。承认主义的基本观点是,婚姻应重事实轻形式,有利于夫妻关系的稳定。罗马法的时效婚和英美法系的普通法等法律均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
2.否认主义。
法律上不承认其地位和效力。其基本观点是,婚姻为要式行为,非经法定的形式,不能确认其为婚姻,如日本等国采取这种态度。日本亲属法规定当事人结婚未申报的为无效婚姻,日本实行严格的结婚申报制度,凡未申报自行结合的事实婚姻,法律概不承认。
3.限制主义。
指有条件地承认其效力,重视实际婚姻状况的同时,又要求当事人符合一定的条件,各国要求具备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符合法律规定的同居年限,各国规定的年限不同,一般为二到五年不等;符合法律规定的单身与稳定条件,并经法院确认后,使之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