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离婚财产,离婚财产分割第三者
第三者离婚财产,离婚财产分割第三者
1、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的离婚纠纷,应依法支持、保护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妥善处理子女、财产问题并给予尽量的照顾。
2、在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共同财产的分割、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等方面,应多照顾无过错一方,并可判决有过错方给于无过错方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3、婚姻法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