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有什么用?
律师函有什么用?
律师函的作用一般有宣示、说服、询问、答复等几种效果,具体如下:
1、宣示
律师函除了催促对方履行外,还具有宣示法定权利和实现一定的法律规定效果的作用。按照法律规定,被侵权人向侵权人发出律师函,构成了向对方主张权利的行为,因而还起到了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此外,还可以起到督促收件人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等作用。如果收到函件一方没有合理理由拒不改正,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收件方这种拒绝合理行事的消极态度可能会使其从原来不知情者的身份转化为过失侵权人或共同故意侵权人的身份。
2、说服
即将委托人的意思通过法律途径正式书面告知收函人,要求收函人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如银行贷款过期了,贷款人没有如期还款,银行就可以委托律师向贷款人发出《归还贷款律师函》;交了货物而货款却石沉大海,货主就有权委托律师向收货方发出催收货款律师函;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租户提供了服务,物业费却收不上来,物业公司就可以委托律师向业主或租户发出《物业管理费催收律师函》。
3、询问
用于了解、询问有关法律事项时使用,例如在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当中,对于需要向政府部门或者相关第三人了解的相关信息,例如被调查人的纳税情况、有无诉讼、环境保护是否存在问题和合同是否已经全部履行完毕等等,律师受客户委托,向第三人签发律师函咨询相关问题。
4、答复
针对某些涉及法律领域的问题,客户可以委托律师通过律师函的形式进行回复,这种方式显得比较庄重和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