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的主体,离婚后探望权包括哪些?
探望权的主体,离婚后探望权包括哪些?
1、探望权的主体
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2、探望权的行使
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4、探望权的中止
探望权是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认为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在行探望权时有损于或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申请。
法院经审查认为事实存在,可中止其探望权,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形消失后,可通知双方恢复探望权。
5、探望权的恢复
指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由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的行为。
6、探望的方式、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