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计算标准,稿酬所得的征税问题?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深圳劳动律师事务所 时间: 2014-03-20 16:20

个人所得税计算标准,稿酬所得的征税问题?

1.应纳税额所得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关于次的规定

1)同一作品再出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收入合并为一次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在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以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3.适用税率

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减征30%,所以实际税率为14%

4.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的区别

1)从任职雇佣单位取得的所得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劳务活动取得的所得是劳务报酬所得。

2)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所得为稿酬所得。

3)因工作原因在本单位刊物发表作品的所得为工资薪金所得,在外单位刊物出版发表的作品取得的所得为稿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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