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催收欠款,如何追讨欠款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公司欠款不还怎么办 时间: 2014-03-18 10:10

一、如何催收欠款、如何追讨欠款?

案情概况:

1.2000年4月,施工单位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公司)与建设单位某公园(下称某公园),总承包单位某园林有限公司(下称D公司)签订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由L公司承担某公园内管理用房、玻璃幕增房等工程的施工。

2.合同签订后,L公司积极组织施工,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了施工任务。

3.某审计机构也对工程进行审计,确认了工程欠款金额。

4.但D公司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后就无力再继续付款,某公园也向L公司支付了部分工程款。

5.截止2004年6月,L公司尚有工程欠款632万元无法收回,经多次交涉但均未果。

6.2004年7月,L公司作为原告将某公园,D公司第一、第二被告告上法庭。

二、如何追欠款、如何收回欠款?

案件点评:

1.就一般工程合同的法律关系而言,建设方与总承包方签订合同并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总承包方应与施工方签订合同,同时在二者之间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一般不直接产生法律关系。

3.本案却有着一定的特殊情况,一方面,三方在一份合同上分别作为建设方、总承包方、施工方签字盖章,共同作为合同主体形成了合同关系;另一方面,合同中又约定:建设方与施工方不直接发生经济往来。

4.因此,如果某公园对L公司没有付款义务,而D公司又名存实亡,同时,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也已远远超过两年的事实成立,则本案原告将败诉无疑,所以,无论是诉讼主体还是诉讼时效,都成为原告诉讼成败的关键。

三、客户欠款怎么办、客户欠款不还怎么办?

律师代理意见:

1.原告起诉某公园符合法律规定。

1)虽然三方在合同中约定:建设方与施工方不直接发生经济往来。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L公司与某公园就工程质量,施工内容的变更及工程欠款的审计确认达成共识,并且,在D公司因支付能力不足而无法付清工程欠款时,某公园直接将部分工程欠款支付到了L公司帐上。

2)同时,在L公司与某公园就工程及付款问题多次协商时,某公园均未表示异议。

3)因此,合同中原约定的条款事实上已经发生了变更,即某公园已经与D公司共同承担了支付工程欠款的义务。原告L公司将某公园列为本案第一被告是合法合理的。

2.本案诉讼时效符合法律规定。

1)本案所涉及的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和付款期限均已远远超过两年,并且,原告L公司在催款时也因法律意识的缺乏而没有以书面的形式留下证据,从而在诉讼中对原告L公司构成非常不利的因素。

2)为此,根据法律规定的举证规则中‘准立张,准举证“的原则,律师展开调查并积极取证,在大量的财务凭证中找到了某公园在近两年时间中多次支付小额工程欠款的证据。

3)而且在2004年5月,以函件的方式使某公园确认了欠付原告L公司巨额工程欠款的事实,使本案的诉讼时效得以不断延续。

3.工程欠款金额的确认。

1)被告某公园、D公司提出:原告的工程量与工程欠款与事实有出入,并且其中一幢建筑物已被拆除,体现不出实际价值。

2)原告L公司工程量与工程欠款经政府审计机关审计确认已经多年,二被告从无任何异议,至于建筑物被拆,未曾实际使用,则是有关部门及被告某公园规划和部局的变更所致,与L公司无关,况且,在2004年5月,被告某公园也在相关函件中确认了工程的欠款金额,因此,其辩称理由是不成立的。

4.本案经某中级人民法院长达六个月的审理,于2005年1月,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原告和被告达成调解,由某公园在1月15日之前先行支付工程款人民币600.4万元,余款31.6万元在二个月内付清。

四、逾期欠款追讨、恶意欠款怎么办?

本案警示:

1.合同应当符合规范。

1)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依照法律规定审查主体和条款内容。

2)应避免因合同缺陷所带来的巨大风险,本案就曾因诉讼主体及条款责任的约定内容而使案件受理出现波折。

2.当事人注重诉讼时效。

1)不少当事人在发生经济纠纷时,往往出于情面观点或法律意识不强,不愿以正式的书面形式追讨欠款,更不愿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而常常是以电话形式追讨或请客喝酒的方式来“感动”违约方付款,往往在不经意间,超过了法律诉讼时效从而追悔莫及。

2)在违约事实发生后,如催款无效,当事人应当及时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责任,一则可确保在诉讼时效内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二则避免违约方因时间拖延而名存实亡导致无法追讨经济损失(如本案中的D公司)。

3.律师应当帮助当事人积极调查充分举证。

1)本案原告在合同主体及诉讼时效方面存在着严重的先天不足,从而一度出现较为被动的局面,作为律师,有责任帮助当事人以正确的方式积极提供有效证据,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作为当事人也应当吸取深刻的教训,注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存相关证据,或在纠纷发生后及时收集、补充证据,以便获得法律的充分保护。

五、追讨欠款的妙招、如何巧妙追讨欠款?

1.懂得相应的民法关于债权合同的规定。

2.在催收欠款中的准备阶段摸清欠款人底子,补好以前证据不足和对公司不利的“漏子”。

3.业务员定出催欠计划,再找经销户定出还款计划。

4.在追讨欠款中采取的种种方式和常用语言。

5.对债务进行管理,分清重点、难点,对每笔债务进行上策、中策、下策事前规划。

6.与公司上下配合,保持协调,对可能出现的意外问题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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