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借条超过诉讼时效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深圳债权债务律师 时间: 2014-03-17 17:46

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借条超过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

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则丧失了请求法院对其民事权利给予保护的法律制度。

2、借条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2年。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欠条诉讼时效

如果有约定交易款的履行期限,如货到付款或者双方约定货款于何时付清,当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未履行义务而出具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这种情况属于诉讼时效的中断。

如果没有约定过交易款的履行期限,在交易时未支付价款而向债权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如果在还款日期满2年内,有证据证明债权人曾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即主张债权,诉讼时效中断,从主张之日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2年。

4、欠条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

起诉

指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

请求

指权利人直接要求义务人履行的意思表示;

对于请求的事实,应由权利人负责举证。

承认

指义务人向权利人承认权利存在并愿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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