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定金罚则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深圳经济律师事务所 时间: 2014-03-17 17:12

什么是定金罚则

1、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2、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定金罚则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4、约定定金条款应当充分考虑以下事项

注意区分定金和预付款,二者就分别签订,不能在同一条款中约定,以防产生歧义。

对定金数额的确定要明确具体,尤其要约定定金的处置办法。

如果在合同中同时签订了定金和违约金,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履行合同的一方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不能合用。

5、适用定金罚则时,定金具有无对价给付作用,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制裁,具有惩罚作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