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索赔,建筑工程施工索赔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索赔函格式范文样本 时间: 2014-03-16 17:22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建筑工程施工索赔

1、施工索赔

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公司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及与业主、监理的各种往来文件;

必需要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

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施工公司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只有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2、索赔成立的条件

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情况:

发包方违反合同给承包方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因工程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材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时间、费用的增加;

发包方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方的费用增加;

发包方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它。

3、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

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4、索赔的程序

承包人可按如下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后___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___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相关材料;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相关材料后,于___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依据;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相关材料后___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做进一步要求,视为该索赔已经认可;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___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相关材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承包人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发包人可按以上索赔程序和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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