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期限,工程项目索赔
工程索赔期限,工程项目索赔
1、工程索赔期限
当事人约定了索赔期限,没有同时规定过期不能索赔,那么索赔时效为发生索赔事件后2年内;
当事人约定了索赔期限,并明确规定超过了约定的期限就不能索赔,那么索赔时效就是约定的期限,过期就作废了;
当事人对索赔没有规定,这属于索赔期限约定不明,按民法通则第88条第2款和合同法第62条第4款的规定,承包人随时有权提出索赔,没有时效的限制。
2、如何利用工程索赔期限规避风险?
3、工期索赔的目的
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罚款;
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费用损失的索赔。
4、索赔的证据
气象报告;
来往资料、签证及更改通知等;
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表;
施工现场工程资料;
招标资料、合同文本及附件;
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订货运输使用记录等;
市场行情记录;
工程照片;
工地交接班记录;
国家法律、法令、政策资料;
各种会谈纪要;
各种会计核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