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注意事项
诉前财产保全注意事项
1、弄清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情况
在去法院起诉之前,必须想办法弄清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构成、价值和分布情况,确定该被保全的财产系对方所有,而不是案外人的财产,否则一旦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而财产是他人的,就构成侵权,申请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2、把握好申请财产保全的时机
财产保全申请一般应在起诉的同时提出,这样可以避免惊动对方,使其难以有时间转移、隐藏财产。
如果情况紧急,来不及写诉讼材料,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但申请人就必须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依法解除诉前保全措施。
3、申请财产保全手续要齐全,符合程序要求
申请财产保全应采用书面形式,写明请求保全款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以及需要保全的原因。
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诉讼保全原则上要提供担保,为不错过诉讼保全的良机,申请人应该将有关申请书、担保书(包括担保财产的权属证书)等材料准备齐全。
4、申请人应积极协助法院
申请人应当将所知道的对方财产情况以及有关财产线索告诉法官,以便法官迅速组织力量采取保全措施。
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如对方提出的解决方案自己满意,这时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可退回一半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