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解散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程序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深圳公司诉讼律师 时间: 2014-03-13 17:10

有限公司解散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程序

1、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需经过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需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成立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

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它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3、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该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债权人应该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1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清理公司财产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制定清算方案

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法院确认。

6、清算分配

公司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用、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

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7、制定清算报告

报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

8、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以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9、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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