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基础费用
一、深圳律师基础费用、深圳委托律师费用、深圳律师咨询费、深圳律师费收取标准?
1.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及律师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以下简称办案费),不属于律师服务收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但在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中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律师办案费可以由委托人直接支付,也可以由律师代行支付。
3.由律师代为支付的,律师可以预收办案费。
4.律师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
5.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二、深圳律师基础费用、深圳律师如何收费、律师费用说明
1、律师收费标准根据政府指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确定。
2、同时参考案件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综合确定。
3、除特别书面约定外,律师费用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全额支付。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律师行业协会的规定,为避免不正当竞争,律师有最低收费标准(依法从事法律援助的除外)。
5、“律师费”是指律师服务费,不包括其它实际支出的费用。
6、诉讼费(法院审理费用)、仲裁费(仲裁委仲裁案件的费用)及为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要的鉴定、差旅、调查、通讯、翻译、查询、复制、规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应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三、深圳律师基础费用、深圳聘请律师费用、深圳聘请律师多少钱
1、本办法适用于深圳经济特区律师代理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的收费。
2、外地律师到深圳经济特区代理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可以适用本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律师到外地代理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也可以适用当地的有关规定。
3、律师不得超出本办法规定的项目和限额收费,也不得随意降低收费标准,用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4、律师代理劳动者仲裁和诉讼不得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收费,收费不与胜诉额挂钩,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外,也不与仲裁(诉讼)标的挂钩。律师代理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的收费,不受本条的限制。
5、律师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的费用项目包括:
(一)律师服务费(以下简称律师费);
(二)约定由委托人负担,律师异地办案的差旅费、本市内交通费;
(三)约定由委托人负担,其他单位收取的取证费用,如翻译费、查档费、公证费等。
(四)由其他单位收取,委托人同意由律师代付的其他必要费用。
上款(二)、(三)、(四)项属律师代收代付的项目,应当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