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官司起诉费用
一、深圳经济官司起诉费用、经济案件诉讼费具体交纳金额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以上数据来自《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
二、深圳经济官司起诉费用、买卖合同纠纷应提交的证据
1.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线、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2.口头合同的证明;
3.变更、补充原合同、协议的有关变更、补充材料的证据;
4.发货票及其他交货凭证;
5.运输证明;
6.验收记录;
7.付款凭证、收款收据(条)或有关证明已付货款、尚欠货款的材料;
8.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或当事人双方商定的技术资料;
9.国家、专业、企业或当事人双方商定的技术资料;
10.记载封存样品日期、方式等事项的书面材料及样品;
11.质量检验、鉴定资料;
12.逾期交货、逾期提货、中途退货、包装合格(或不合格)的有关材料;
三、深圳经济官司起诉费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应提交的证据
1.合同及有关修改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及资料、图表;
2.提供建筑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证明其合法主体资格的有关证据;
3.工程预算、决算书;
4.拨付、收取工程款凭证;
5.施工图纸;
6.施工记录;
7.发包方供应材料和设备的证明;
8.承包方采购材料和设备的证明;
9.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10.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
11.国家机关的有关文件;
12.其他证据。
四、深圳经济官司起诉费用、承揽合同纠纷应提交的证据
1.合同及有关的技术协议书、技术资料、图纸;
2.交(提)定作物的证明;
3.交付、收取定金或预付款的凭证;
4.交付、收取价款或酬金的凭证;
5.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证明;
6.使用承揽方原材料的证明;
7.承揽方设备能力、技术条件、工艺水平的证明;
8.定作物质量证明;
9.有关机构对定作物或项目质量的检验证明;
10.定作物或项目的质量和技术标准;
11.封存的样品及有关材料;
12.包装不合格及由此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证明;
13.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证据材料;
14.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