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的条件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深圳经济合同律师 时间: 2014-04-11 15:22

一、合同撤销的条件

1、合同法第54条规定

以下情形,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符合以上合同撤销条件的,可委托律师收集证据证明对方欺诈、胁迫等。

3、然后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合同。

4、合同撤销的期限(撤销权)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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