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
一、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
1、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
2、合同法第79条规定: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
债权人既可以将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也可以将合同权利部分转让。
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的,原合同关系消灭,产生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
合同权利部分转让的,受让人做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4、合同法第87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