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生效条件的合同,附条件生效合同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深圳合同法律师 时间: 2014-04-10 14:34

一、附生效条件的合同、附条件生效合同

1、合同法第45、46条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可以附生效条件或期限,如果合同附有生效的条件或期限,那么生效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

2、合同成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生效,在合同附有生效的条件或期限时,合同的生效就会滞后于合同的成立。

3、附条件的合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4、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立时生效。

5、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解除时生效。

6、附条件合同的条件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

条件必须是合法的。

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二、未生效合同的解除、未生效合同无效合同

1、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合同解除问题浅析

2、未生效合同和无效合同不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