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概念,合同解除的程序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时间: 2014-04-09 11:41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合同解除的程序

1、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前,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提前失去法律效力而不再执行的一种法律后果。

2、合同解除以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合同为前提。

3、合同解除须具备一定的解除条件,合同解除的条件,既可以是法律规定的,也可以是当事人约定的。

4、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必须要有解除行为。

5、单方解除合同的程序

单方解除合同指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96条规定: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6、协议解除合同的程序

协议解除实质为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签订一个以解除原合同为目的的新合同。

应遵循由要约到承诺的一般缔约程序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以实现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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