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2、劳动合同目的已经实现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