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补偿,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赔偿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深圳劳动合同律师咨询 时间: 2014-04-04 16:31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补偿,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赔偿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公司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公司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公司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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